一周湖南关键词:长株潭公积金
12月14日,长沙、株洲、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《长株潭住房公积金中心按月还贷提取合作协议》,明确从12月20日起,全面实现长株潭住房公积金贷款跨中心按月提取还贷业务。
长株潭住房公积金跨中心按月还贷提取业务,指缴存人在长沙、株洲、湘潭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之间,住房公积金缴存、贷款分属不同的中心,其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向缴存中心申请,委托缴存中心自动按月还贷提取。缴存中心自接受委托的次月起,每月按约定日,根据贷款中心通过“长株潭一体化协同服务平台”推送提供的借款人上月还贷数据,提取缴存账户中的相应资金划入委托人个人银行账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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